郓城县2025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办法(初中)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 号)、省教育厅有关要求、菏泽市教体局《关于做好 2025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菏教体基函〔2025〕9号)和郓城县教体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郓教体发〔2025〕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城区学校实际,现就2025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初中招生工作制定以下办法。
一、招生计划
城区各初中根据2025年城区初中招生区域划分(见附件1),招收本片区具有城区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其中:第一初级中学共招收36个班(含天桥校区、南关校区);一中初中部招收20个班;二中初中部招收6个普通班和2个城区寄宿生班;南城中学招收14个班;东城中学招收12个班;英才学校招收20个班;第一初级中学兴郓校区招收14个班;金河中学招收14个班。共计138个教学班。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现有规模和省定班额标准,确保大班额问题不再反弹。
二、时间安排
展开剩余86%网上报名时间:8月15日开始。(具体时间由各初中学校结合实际发布招生简章)
网上审核时间:8月19日—25日。
网上录取时间:8月26日。
网上二次报名、录取时间:8月27日—28日。
三、招生条件
城区初中一年级招收本片区内具有城区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各城区初中根据招生计划分5个批次进行学位安排。
(一)城区户籍子女,同时具有城区房产且入住。需要提供:①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住房证件(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网签备案后的购房合同;提供购房合同的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的相关证明材料。②因旧城区改造,原住址已拆迁,确定学校可凭拆迁协议书以新安置住房为准。③房屋产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口须与上述住房产权人在一起,该房产可作为入学依据。④个人私自签订的房产转让协议(拆迁协议),未在相关部门(不动产、房产局、住建)备案,不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二)仅有城区户籍(限原住居民)的城区公办小学毕业生。需要审核:①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等。②所属片区以户口本上载明的住址为依据。城区学校入学须同时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
(三)现役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县委、县政府为发展郓城经济引进的返乡创业高科技人才子女。需要提供:与父或母一起的户口本、相关部门证明材料,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四)非城区户籍子女,有房产(全部产权)且入住。需要提供:①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住房证件(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网签备案后的购房合同;提供购房合同的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的相关证明材料。②因旧城区改造,原住址已拆迁,确定学校可凭拆迁协议书以新安置住房为准。③房屋产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口须与上述住房产权人在一起,该房产可作为入学依据。④个人私自签订的房产转让协议(拆迁协议),未在相关部门(不动产、房产局、住建)备案,不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五)非城区户籍务工经商人员和租房居住子女。需要提供:①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②经商类提供2024年8月31日前办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核查目前营业中);务工类提供连续缴纳两年(2023、2024年)养老保险费单据、企业开具的正在务工证明;③租房合同、租房的租金缴纳单据(两年以上)及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的相关证明材料。
烈士子女、因公殉职军人子女和公安英烈子女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优先安排录取。
按照以上顺序,初中一年级招生根据片区划分依次安排入学。同类情况,按照户籍迁移时间、房产证办理时间、居住证办理时间、经商务工证件办理时间的先后依次录取。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凡在城区小学就读的农村学籍六年级毕业生,原则上回学籍所在地就读初中一年级。
四、片区划分及招生流程
(一)片区划分
根据我县实际,经充分调研,对城区初中片区进行了适当调整,具体片区划分见附件1。各城区初中学校要严格按照新划分的片区招生,不得擅自接收片区外的学生。由于办学规模和学校布局原因,造成部分招生区域重合,对于招生范围重合区域,学校可根据学位情况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民办学校初中一年级除招收本校小学六年级在籍毕业生外,在具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但仅限于招收城区(含郓州、唐塔)小学六年级在籍毕业生。
各初中学校要做好对本片区内报名学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对接公安、房产等部门,认真核对相关材料,严格把关。按照省、市规定的班额标准和县教体局下发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严禁计划外自行招生或招收片区以外的小学毕业生,否则不予注册学籍。
(二)招生流程
1.网上报名:8月15日开始。
家长或监护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进入“郓城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及监护人所具备的条件选择报名类别,进行信息填报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必须原件拍照上传,复印件拍照上传无效)。详细操作流程将在郓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和“郓教之声”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如无法在平台上报名,家长或监护人可直接携带报名材料到报名学校咨询并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审核:8月19日—25日。
报名后学校组织审核,网上审核通过后,不再需要到学校现场提供证明材料。如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大数据对接未通过的,由招生学校通知家长或监护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现场审核,凡审核不符合报名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不予录取。
3.网上录取:8月26日。
采取单校划片、联合划片、初中二次报名3种方式。符合招生条件的,按照材料审核的顺序依次录取。同类情况,按照户籍迁移时间、房产证办理时间、居住证办理时间、经商务工证件办理时间的先后依次录取。凡是符合入学条件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要全部录取。
部分学校招生实行联合划片,即两所或多所学校在片区共享的基础上进行联合录取。当招生依次录取的某一个环节符合入学条件的人数超出本校招生计划时,采取相对就近方式,将这部分学生协调到招生人数不足计划的其他学校就读。
当以上两种方式仍不能满足片区内学生就读需求,未被录取的学生,根据文件要求选择其他相对就近且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中学进行第二次网上报名。具体操作如下:1.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各招生学校于8月27日前通知家长,并从招生平台上退回未被录取的学生信息。2.退回信息的学生根据文件要求于8月27日至28日选择其他相对就近且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进行第二次网上报名、录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招生学校要周密安排,规范招生工作流程。校长作为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对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指导,及时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有关人员要严于律己,端正工作态度,严格执行政策,严密组织招生各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招生学校要通过学校媒体、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片区范围、招生时间、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报名办法、咨询方式等要主动向社会公开,广泛提高社会知晓率,并主动释疑,引导家长或监护人理性对待子女入学。
(三)规范招生秩序。各招生学校要完善招生工作制度,严明招生纪律和廉政纪律,确保阳光招生、公平招生。教体局组织工作人员对各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凡违反有关招生规定的,对学校校长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各学校要严格审查入学材料,对查出的虚假证件取消其报名资格,通过媒体予以曝光,情节严重的要移交监察、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附件:1.2025年城区初中招生片区划分
2.2025年城区初中学校招生服务咨询电话
郓城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8月8日
来源:郓教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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